俄亥俄州的一个小镇,25岁的胖女孩吉布斯和18岁的男孩克莱夫是狂热的哥特(tè )摇滚迷,The Cure,邦豪斯等乐队都是他们的最爱,不过斯蒂夫·尼克斯更是首选,吉布斯在镇上一家摄影店工作,薪水不高,她觉得生活(huó )索然无味,可克莱(lái )夫(fū )却视她为偶像,尽管在他的心中梦想着有一天(tiān )能投入某个英雄般的男人的怀抱。不久他们得知纽约即将举行年度“斯蒂夫千人夜”的卡拉OK活动,两人决定抛开小镇的沉静前往纽约去实现自(zì )己的哥特梦想(xiǎng ),于是一段奇妙的公路旅行开始了,这里距离纽约大概五百多英里,我们可以看到路牌指示了(le )解他们到达梦想的距离还有多远,在110公里处,吉布(bù )斯从(cóng )另一个女孩儿(ér )身上看到自己的音乐梦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;在165公里处,一个(gè )英俊(jun4 )的男人差点夺走了吉布斯的芳心;在368公里处,克莱夫关于浪漫的幻想都被一个粗野小男孩毁灭了,糟糕的性经历也动摇着他的理想和希望。然而最终两个人还是来到(dào )了光怪陆离的纽约,参加了斯蒂夫的(de )梦幻之(zhī )夜,原来(lái )只要(yào )有梦,生活就有希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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